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将向公众对外开放。为此,生态环境部与住建部今日(25日)具体,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自由选择最少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于处理或荒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设施定期向公众对外开放,拒绝接受公众参观。同时,两部希望地级及以上城市有条件对外开放的四类设施全部对外开放。